地形图的绘制一、地物描绘地物要按地形图图式规定的符号表示。房屋轮廓需用直线连接起来,而道路、河流的弯曲部分则是逐点连成光滑的曲线。不能依比例描绘的地物,应按规定的非比例符号表示。二、等高线勾绘勾绘等高线时,首先用铅笔轻轻描绘出山脊线、山谷线等地性线,再根据碎部点的高程勾绘等高线。不能用等高线表示的地貌,如悬崖、峭壁、土堆、冲沟、雨裂等,应按图式规定的符号表示。将高程相等的相邻点连成光滑的曲线,即为等高线,勾绘等高线时,要对照实地情况,先画计曲线,后面首曲线,并注意等高线通过山脊线、山谷线的走向。地形图等高距的选择与测图比例尺和地面坡度有关。校办建(构)筑物及其它设施水塔、塔型建筑物、普通烟囱(食堂等烟囱除外)等设施,依比例尺的外围用细实线表示,范围线内配置相应的符号;露天设备用地类界符号表示范围,范围内配置符号;图式上无规定符号的建筑物、构筑物,可实测其外围轮廓,并加注名称;道路两边的专用路灯应表示,共用电杆上的路灯不表示。突出的2m高以上的照射灯应表示。宿舍区、教学楼区内的路灯、地灯一般不表示;独立、固定的大型宣传橱窗和广告牌应表示,垣栅上广告牌不表示,应将垣栅表示完整;固定的大型雕塑应表示;有固定基座的高大旗杆应表示。高度在4m以上,有方位意义的独杆广告牌用图式4.3.10.9b符号表示,杆的定位点为圆几何中心;没有正规铺面的球场不表示。